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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放宽林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家庭经营岩观音草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北京放宽林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家庭经营

环球农业网讯:一家子承包百十亩林地,在林子里养鸡、种菜、培育药材,或者搞旅游接待。在本市,一种叫“家庭林场”的经济组织形式今年首次启动试点。

和经营果园不同,家庭林场经营管理的绝大部分是集体生态林。这就意味着,京郊漫山遍野的松、柏、杨、槐等生态树种,在被保护的同时,也将创造出经济效益。

目前,家庭林场试点已在昌平、房山、怀柔3区推进。预计到今年年底,本市将出现首批“林场主”。

唤醒沉睡的林地资源

本市有1330万亩集体林地,其中生态林1070万亩,商品林260万亩。商品林,也就是苹果、梨、桃等经济树种,可以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生态林,以松、柏、杨、槐等生态树种为主,其主要作用是涵养生态。

“集体生态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过去一直在村集体手中。”市园林绿化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闫霖介绍。但所谓经营权,对于大部分村集体来说,并没有实际的体现,因为生态林更注重的是保护。

2009年至2012年,本市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均股到户,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市区财政按照40元每年每亩的标准,发放集体生态林生态效益补贴。作为股东的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所持股份的多少,每年领取相应数额的补贴。

这次改革,让几乎不能动的集体生态林,给农民带来了实打实的经济效益。但效益主要来自于财政补贴,而不是林地本身产生。这也给后期集体生态林抵押贷款带来了难度,毕竟,林子本身并不直接生钱。

今年本市启动的家庭林场试点,就是要盘活这沉睡的林地资源。“鼓励有意愿的农民,通过承包获得集体生态林的经营权,在保护林地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或者森林旅游,从而获得经济收益。”闫霖表示。

鼓励农民家庭经营

昌平流村镇韩台村、怀柔琉璃庙镇二台村和房山张坊镇仙栖谷沟域,被定为家庭林场的首批试点。试点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承包经营规模在百亩以上。试点类型包括单一农户家庭林场、合作制家庭林场和股份制家庭林场。

地处大山深处的韩台村,主要尝试培育单一农户家庭林场和合作制家庭林场。村党支部副书记韩瑞稳介绍,韩台村有1.2万亩可利用的集体生态林,其中有6000亩规划为林下种养区。“前期推中药材,一家承包上百亩,或者几家合作,承包连片的百亩以上山场,就足可以申报一个家庭林场。”

怀柔区琉璃庙镇二台村主要尝试股份制家庭林场。集体统一管理的4800亩生态林,招募数个经营者经营,村集体以林地入股的形式与经营者签订入股协议,集体入股所得分红采用均股的形式发放给村集体组织成员。

房山区张坊镇仙栖谷沟域,集体统一经营的生态林有6.4万亩,计划通过试点创建规模化、专业化的家庭林场。

3个试点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推动,经过前期示范等环节,首批家庭林场承包经营者将在今年年底签约。

放宽林地使用权

闫霖表示,试点以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为前提,如果出现恶意破坏植被、改变林地用途、使用违禁农药等情况,将取消家庭林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种植、养殖,对场地要求不高,但如果发展森林旅游,不可避免就要涉及配套设施建设。既不能破坏林地资源,又要满足接待需求,这个矛盾该如何破解?闫霖表示,此次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放宽林地的使用权,也就是允许家庭林场在其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经营与管理服务的设施。

另外,为支持试点的推进,本市将探索政策集成机制,加大对家庭林场的鼓励、引导和扶持力度。未来的林场主们,有望在林权抵押贷款贴息、山区小流域治理、生态林森林保险、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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